作者:我方特邀作者貓兒爺 看過美劇《權力的游戲》的朋友們肯定對魔山與「 ”百花騎士”洛拉斯騎士之間那場比武記憶猶新。 洛拉斯被魔山挑下戰(zhàn)馬,要不是獵狗出來相救,這個帥哥怕是真要死在魔山的手里了。 一,比武場上大亂斗 比武大會在歐洲的歷史非常久遠,角斗士們干的就是這個活,另外在戰(zhàn)爭期間通過舉辦一場比武也可以提振軍隊的士氣。 但我們一般所說的比武大會其實是歐洲中世紀的產物,最早誕生于公元11世紀的法國,之后逐漸在歐洲風靡,一直流行到17世紀。 這種賽事的出現(xiàn)與騎士階層的特殊社會角色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 騎士是歐洲中世紀的大小封建領主,他們要為國王、領主或王侯提供軍事服務。 其中的佼佼者們可以通過勇敢的戰(zhàn)斗在戰(zhàn)場上展示自己的勇武并立下戰(zhàn)功,建立自己的聲望,就可以得到經濟獎勵和社會地位的提升。 在我們想象中,歐洲騎士往往都是騎著高頭大馬,穿著華麗的鎧甲,沒事刷刷副本救救公主還能抱得美人歸,但其實這只是小部分高級貴族的生活寫照。 高頭大馬是近代從 *** 引入良馬繁育后的結果,古代大部分普通的騎士的生活并不如意,就算沒有直接死在戰(zhàn)場上或受重傷,疾病和惡劣的戰(zhàn)場環(huán)境也隨時有可能讓他們送命,因此大部分騎士并不喜歡戰(zhàn)爭。 而領主們在和平時期也不想閑著,總得讓手下人干點什么,同時自己也能受益。 于是一個讓騎士們獲得榮譽和財富的機會便出現(xiàn)了,這就是我們熟知的歐洲中世紀比武大會。 最早的比武大會具體是什么情形已經很難考證,但可以確定的是,場面非常血腥。上慣了戰(zhàn)場的騎士們并不習慣表演一樣的戰(zhàn)斗,刻意或者無意致人死亡的事故頻頻發(fā)生,即便制定規(guī)則也無法避免。 到了12世紀相關的記載開始增多,這種比賽越來越頻繁。 同時還出現(xiàn)了一種規(guī)模更大也看起來更熱血的格斗方式——混戰(zhàn)格斗。 雙方的騎士們手持各種兵器,包括狼牙棒、闊劍、戰(zhàn)斧等暴力兇器,聽到沖鋒號令后,以戰(zhàn)場上通用的密集格斗陣型騎馬沖進戰(zhàn)場與對方廝殺,場面頗為壯觀。 這時候的比賽也規(guī)范了許多,武器要經過刻意的挑選和改造,盡量避免傷亡事件發(fā)生。 二,演員的自我修養(yǎng) 到了13世紀,嚴格意義上的一對一馬上長矛比武,開始出現(xiàn)并逐漸取代了以前的大亂斗。 進入14世紀以后,比武大會開始朝著更具禮儀和觀賞性的方向演變,騎士們終于可以安心地提升自己演員的自我修養(yǎng)了。 這樣一場比武有嚴格的儀式與程序,完整的比武分為三個環(huán)節(jié):長矛對刺、地上比劍和空手格斗。 第一個環(huán)節(jié)中,騎士需要左手持盾并且控制韁繩,右手舉矛,等待號令進行對沖,直到一方被刺落馬下,這時豎著的就要等橫著的爬起來選擇認輸或者再戰(zhàn)。 如果無人不認輸,那就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雙方穿著全套盔甲持劍互毆,這才是真正的刀光劍影,一般到了這個環(huán)節(jié)就能決定勝負。 如果還是勢均力敵,不能決出勝負,那就要進行最后的摔跤比賽,直到一方能用膝蓋將另一方牢牢地壓在地上就算獲勝,不過這就很少見了。 但是即便這樣,獲勝方的騎士也往往已經傷痕累累,狼狽不堪,只為求得公主芳心。 比武是個有風險的活,說不定哪一劍沒瞅準或者瞅太準就把人給砍死了,因此貴族們也想了一些辦法減少無謂的傷亡,刀槍僅僅勉強開刃。 三,舉辦契機 比武大會并不是隨意舉行的,主要出現(xiàn)在慶祝、加冕或者宴會節(jié)日時。 賽前必須做好充分的準備,交戰(zhàn)雙方互下挑戰(zhàn)書確定時間和地點(當然都是走形式,畢竟是娛樂),隨后會有侍從快馬加鞭通知周圍城市或鄉(xiāng)村的居民,往往能吸引大量的觀眾。 有些比武大會還伴有舞會、宴會和各種娛樂活動,已經遠遠超出了比武的范疇,不僅是貴族炫耀財富和地位的絕佳機會,實際上也成了讓普通民眾娛樂的盛大節(jié)慶。 與此相應,中世紀大量的文學作品如詩歌、傳奇故事等,也往往會使用大量篇幅描繪比武大會的內容。 比如西班牙著名史詩《熙德之歌》中,比武的內容僅次于戰(zhàn)爭,里面提到每逢慶祝,熙德都會舉行比武大會:「 ”熙德和他的家臣們舞弄刀槍,上帝啊,武藝真是高強!那生在好時辰的人三次換馬上場。” 塞萬提斯在《堂吉訶德》中也不乏對比武的描寫,雖然他是想借此批判腐朽的封建體制,但也從側面說明比武大會已經成為騎士生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參考文獻: 《高貴的象征——紋章制度》張旭 《熙德之歌》,趙金平譯 《從騎士比武探中世紀西歐貴族社會的價值觀念》,唐都學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