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槍按自動化方式分非自動和自動兩種,自動又分半自動和全自動兩種。
非自動步槍是步槍最初的形式,從上膛、發射、退殼等動作均為射手完成。
半自動步槍是利用部分火藥氣體能量和彈簧伸張力自動完成退殼、送彈的單發步槍。戰斗射速35-40發/分,扣一次扳機發射一發子彈。
自動步槍是利用部分火藥氣體能量和彈簧伸張力進行連發射擊得步槍。戰斗射速連發90-100發/分,單發40發/分。自動步槍可自動裝填子彈和退殼,只要扣住扳機不松手,即可連續發射。
突擊步槍是一種全自動步槍。具有沖鋒槍的密集火力和接近普通步槍殺傷威力的全自動步槍。使用中間型彈,1942年德國首先開發了突擊步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