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是獨一的,其含義是否定神的本體和屬性對“量”的想象。無論是緊密相連的量,還是分離開來的量都是一樣的,即神并非一些部分所構成,亦非由部分所組合。他的屬性也是如此。神本不具有兩種知識或兩種能力的屬性,而讓二者相互彌補完善。獨一性主旨是神不是由部分構成的全體,也不是由部分組合而成的整體。
2.神無任何伴偶和敵手,他既不受時空的限制,又不受實質、現象、和軀體的影響,也和被造物(比如:物質和精神)沒有任何牽連,他是清高無染的,神本來就不應受任何必然事物的制約,也不受轉移地方和活動的牽連。
3.神是完美的存在,超越所有欠損的存在。則是完美的本體存在,不依靠起影響作用的因由。神存在的特征:不受“無”的困擾,至于神存在之外的一切存在,則是殘缺和附屬的存在,即:它溯源于其它的事物,取決于一位創造者的存在,它是先無后后有,最終趨于滅亡的存在。
4.所有的存在物在自己生存的過程中必然依賴一位必然存在的本體,這一本體只有影響其他的事物,而不受外物的影響成為必然的存在。神的意志是完美的,不受任何一種強迫的含義和強人所難的沾染。神的大能自開始不采納任何媒介或因素而預定萬物,萬物的存在曾是依一種直接的因素---神的大能和創造。神不用把自己的行為建立在思考和思維的基礎上。世界上任何獨一無二的東西都不是絕對孤立和自存、自主、自立、自我的完美實體,而神不受任何實物的牽連和構成這個本體就是獨一的神。
5.人類思維中任何東西,不論具體物品,或抽象的時間,都有始有終,而神是無始無終,無邊際,無限制,是人們難以想象的極大和細微,無法描述的永恒。人類所能看到或想象的東西都有一個“質”的思維概念,是人類思維的局限,所以,神是超絕萬物的,是超絕人們思維想象的,是超絕人類“言之有物”的語言所能表達的。神和被造物完全不同,他有一反常規的特征。
6.神不占據時間和空間。 神是本然自立的,其含義是神不需要任何事物。神在萬物存在之前,在時間,空間存在之前就已存在。即神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神的本體和屬性是穩定的,他現在存在的方式和他創造萬物之前存在的方式是一樣的,不會因為時空(被造物)而變化、更新、增加。
人不是獨一的。人有伴偶和對手,人受時空局限,人有形象,軀體,人和很多存在物有牽連,比如空氣。人受很多事物的制約。人不是完美的存在物,人存在依靠因由,受死亡的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