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辨析 有使用價值的東西一定有價值 沒有價值的東西一定沒有使用價值
不是的。
使用價值,是指對人(購買者、需要者、相對人)有用。比如汽車、陽光
價值,是指生產者的無差別的勞動凝結(社會勞動時間),是要人來生產的。比如汽車。
陽光對人有用,所以它有使用價值;陽光不是人類生產的,沒有社會平均勞動時間,所以它沒有價值。如果是燈光,它有用,有是人類生產的,那就有使用價值和價值了。
關鍵是區別日常生活中的“價值”一詞的含義與經濟學意義上的“價值”的含義。
例如,陽光、空氣,有使用價值但是沒有價值。
二、為什么說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是既統一又矛盾的兩個因素?
沒有價值有使用價值的價值,是不存在的
商品是使用價值與價值的統一。在商品的二因素中,使用價值和價值之間存在著對立統一的關系。其統一性表現在二者相互依存、互為條件,缺一就不能成為商品。價值的存在以使用價值的存在為前提。沒有使用價值的東西,不可能被用來交換,也就不會有價值;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載體,價值寓于使用價值之中。
商品使用價值與價值之間的矛盾性表現在:首先,二者反映不同的關系。使用價值作為商品的自然屬性,反映的是人和自然之間的關系,是永恒的范疇;價值作為商品的社會屬性,反映的是商品生產者之間的關系,是商品經濟特有的范疇。其次,二者具有互相排斥性。對于商品生產者來說,他只有把商品的使用價值讓渡給商品購買者才能獲得價值。任何人都不可能同時既占有商品的使用價值,又占有商品的價值,二者不能兼得。只有通過交換把商品賣出去,才能使商品生產者實現商品的價值,使消費者得到使用價值,從而使商品的內在矛盾得解決。
三、商品二因素之間對立統一關系的表現
工程項目管理三大目標的關系 工程項目的質量、進度和投資三大目標是一個相互關聯的整體,三大目標之間既存在著矛盾,又存在著統一。進行工程項目管理,必須充分考慮工程項目三大目標之間的對立統一關系,注意統籌兼顧,合理確定三大目標,防止發生盲目追求單一目標而沖擊或干擾其他目標的現象。
1 三大目標之間的對立關系 在通常情況下,如果對工程質量有較高的要求,就需要投入較多的資金和花費較長的建設時間;如果要搶時間、爭進度,以極短的時間完成工程項目,勢必會增加投資或者使工程質量下降;如果要減少投資、節約費用,勢必會考慮降低項目的功能要求和質量標準。所有這些都表明,工程項目三大目標之間存在著矛盾和對立的一面。
2 三大目標之間的統一關系 在通常情況下,適當增加投資數量,為采取加快進度的措施提供經濟條件,即可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縮短工期,使項目盡早動用,投資盡早回收,項目全壽命周期經濟效益得到提高;適當提高項目功能要求和質量標準,雖然會造成一次性投資和建設工期的增加,但能夠節約項目動用后的經常費和維修費,從而獲得更好的投資經濟效益;如果項目進度計劃制訂得既科學又合理,使工程進展具有連續性和均衡性,不但可以縮短建設工期,而且有可能獲得較好的工程質量并降低工程費用。所有這一切都說明,工程項目三大目標之間存在著統一的一面。
3 通過分析三大目標的控制,在工程項目的管理體制中,要力爭使所建項目達到建設工期最短、投資最省、工程質量最高的目的。
四、馬克思主義哲學上的價值和政治經濟上的價值有何區別
哲學史上關于價值問題的探討由來已久.從詞源上說,“價值”一詞最初的意思是“掩蓋、保護、加固”,后來演化成“可珍貴的、可重視的”等.可見,這個詞是人表述事物與自己的關系、對自己的意義的概念,是一個主客體關系的范疇,是人的需要與事物屬性的特定關系.馬克思主義哲學創始人沒有形成關于價值問題的系統論述,但有一系列的基本觀點.如在馬克思主義看來,價值是人所特有的一種社會現象,實踐是價值的源泉和基礎等.循著這個前人的基礎,我們先來
分析一下價值及其特征:(1)價值作為哲學范疇,是對價值的最一般本質的科學抽象.它不同于某種具體的價值形態,也區別于具體科學中的價值概念.價值是指主體對客體的屬性的需要,以及客體屬性對主體需要的滿足的統一,可見價值是主客體關系的一種表現,它既不能單純歸結為客體所固有的屬性,也不能只歸結為主體的需要或愿望,而只能存在于主客體關系之中.(2)價值是相對人而言的,所以價值關系的主體只能是人,客體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價值產生的根源是人的需要,而人的需要是從人的實踐中產生的,所以,價值關系形成的現實基礎是人的實踐活動.人及其社會實踐的社會性、客觀性決定了價值也具有社會性、客觀性.(3)價值是多元的,不是固定不變的.價值按照區分的標準不同,可以分為正價值,負價值;人的價值,物的價值;物質價值,精神價值;經濟價值,政治價值,科學價值,藝術價值;對個體的價值,對社會、對集體的價值等等.講清了哲學上的價值概念,自然就能與具體科學中的價值相區分了.經濟學中的價值是指商品的價值,即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一般人類勞動.與這個價值相關聯的還有價值量、使用價值、交換價值、價格等.
歸結起來,哲學上的價值與經濟學中的價值,其區別主要表現為兩點:(1)價值表示的關系不同.哲學上的價值表示的是一種主客體關系,是對價值的最一般本質的抽象.而商品的價值是撇開了勞動的對象、使用的工具以及生產的方式、方法等具體的東西,所剩下的惟一的一個共同的東西——人的體力和腦力的耗費,即無差別的一般人類勞動.它表示商品生產者相互交換勞動的關系,即商品經濟條件下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2)價值大小的評判標準不同.哲學上的價值是主客體之間的效用關系,那么,判定一種事物是否有價值、價值大與小,當然就要考慮主體的需要和利益.由于主體的需要和利益是干差萬別的,面對同一個客體,不同的主體從不同的需要和利益出發,會得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價值評價.所以說哲學上的價值評價帶有很明顯的主觀性.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生產這種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商品的價值大小,及由它決定的商品的價格不是由任何個人的主觀意愿決定的,所以商品的價值明顯地帶有確定不移(一定條件下)的客觀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