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貨幣的本質和職能是什么
1、 貨幣的本質
貨幣的本質是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體現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社會經濟關系。貨幣之所以能夠表現其它商品的價值,是由于金或者銀本身也是商品,具有價值。
2、貨幣的職能
貨幣的職能是指貨幣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作用。貨幣具有五個職能,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幣。
貨幣的含義:任何一種能執行交換媒介、價值尺度、延期支付標準或完全流動的財富儲藏手段等功能的物品,都可被看作是貨幣。
貨幣的本質:貨幣之所以能夠表現其它商品的價值,是由于金或者銀本身也是商品,具有價值。因此,貨幣的本質是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體現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社會經濟關系。
貨幣的職能:貨幣的本質體現在貨幣的職能之中,貨幣的職能是指貨幣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作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貨幣具有五個職能: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幣。其中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貨幣的兩個基本職能。
拓展資料:
價值尺度含義:
1、價值尺度是指貨幣充當衡量商品價值量的社會尺度。貨幣之所以能執行價值尺度職能,是因為貨幣自身也具有價值,因而能以自身價值作為尺度來衡量其他商品所包含的價值量。
2、貨幣發揮價值尺度的職能其特點是只需要觀念上的貨幣。
3、商品的價值量是由凝結在商品中的勞動量來計量的,因此,凝結在商品中的勞動量是衡量商品價值的內在尺度。但是,商品的價值量不能用勞動時間來直接表現,只能在交換過程中通過等于多少貨幣間接地表現出來。因此,貨幣作為價值尺度無非是商品價值的外在尺度,它是商品內在的價值即勞動時間的必然表現形式。
流通手段含義:
1、流通手段是指貨幣充當商品交換的媒介。
2、貨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其特點是必須是現實上的貨幣,但可以是不足值的貨幣,因而可以是紙幣。
3、商品流通。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叫商品流通。商品流通公式是:商品(W)—貨幣(G)—商品(W)。貨幣作為流通手段,使商品交換分離為買與賣兩次行為,突破了物物交換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限制,從而有利于商品交換的發展。但因此也可能出現買賣脫節,從而使經濟危機的產生具有形式上的可能性。
商品二因素和勞動二重性的關系?
勞動二重性是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商品二因素是由勞動二重性決定的,具體勞動生產使用價值,抽象勞動形成價值。
商品是人們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其二因素是使用價值和價值。使用價值是商品的自然屬性,是價值和交換價值的承擔者,其特殊性在于它是社會的使用價值并通過交換來實現。
價值是商品的社會屬性,是本質因素,其實體是抽象勞動。商品二因素是使用價值和價值。勞動二重性是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商品二因素是由勞動二重性決定的,具體勞動生產使用價值,抽象勞動形成價值。
二、貨幣的兩種特性是什么?
首先要了解貨幣是怎樣生產的!~
貨幣是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發展的必然產物,是商品經濟內在矛盾發展的必然結果。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和私有制,勞動產品也就轉化成了專門為交換而生產的商品。商品的交換比例是由凝結在商品中的一般人類勞動,即商品的價值決定的。隨著交換的發展,產生了不同的價值形式。價值形式先后經歷簡單的或偶然的價值形式、擴大的價值形式、一般的價值形式和貨幣形式。在貨幣形式下,產生了貨幣。
貨幣是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1)貨幣首先是商品,它與其他商品一樣,是人類勞動的產物,是價值和使用價值的統一體。(2)但貨幣又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特殊商品,其特殊性表現在:第一,貨幣是衡量一切商品價值的材料,具有同其他一切商品相交換的能力,成為一般的交換手段;第二,貨幣具有二重化的使用價值。貨幣從它的自然屬性來說,與其他商品一樣具有特殊的使用價值,如金可作飾物的材料。但更重要的是它對任何人都具有一般的使用價值,即一般等價物,握有它就等于握有任何使用價值。也可以說:貨幣就是在社會需要的范圍內為日常開支的目的而流通。而貨幣作為一個經濟社會體的重要表現,就在于提供了包括流通、支付等主要功能。
三、貨幣屬性是什么意思
貨幣屬性是指非美系+歐系+美系:焦點在歐洲、美國政治經濟狀況。
四、如何科學的正確認識貨幣
可以任何一種能執行交換媒介、價值尺度、延期支付標準或完全流動的財富儲藏手段等功能的商品,都可被看作是貨幣。
貨幣是商品交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貨幣的本質就是一般等價物。
(一)貨幣就是貴金屬,就是財富{最開始貨幣就是普通的商品}
這種觀點認為,貨幣必須有實質價值,其價值由其金屬價值決定,貨幣的實體必須以貴金屬構成。這種理論源于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土多德(Aristotle)樸素的金屬學說。十六、七世紀形成的重商主義思想理論體系的早期特征就是“重金主義”或“金屬主義”,認為只有金銀才是一個國家的真正財富。
(二)貨幣是作為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
這種是馬克思在對貨幣起源問題的分析(參閱“相關知識”欄目“馬克思貨幣起源說的思想邏輯”)中得出的,其含義有兩點:
1、貨幣具有商品的屬性
在馬克思對貨幣起源的分析中,貨幣的前身就是普普通通的商品,它是在交換過程中逐漸演變成一般等價物的。馬克思創立貨幣理論的時代,正是各國普遍實行金鑄幣流通的時代,因此,馬克思將黃金視為貨幣的最高階段,而黃金本身就是價值十足的商品。進一步的推論就是,任何在商品交換中充當貨幣的東西,首先就在于它們是商品,與普通商品一樣,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沒有這種與普通商品的共性,貨幣就不具備與商品進行交換的基礎。
2、貨幣與普通商品有本質的區別
貨幣是商品,但又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特殊商品。其特殊性并不在價值方面,而在使用價值方面。黃金被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被作為貨幣后,其使用價值便“二重化”了,它既具有以其自然屬性所決定的特定的使用價值,如用于裝飾、制作器皿等,又具有以其社會屬性所決定的一般的使用價值即充當一般等價物和交換手段,很明顯,當它以第一重使用價值出現時,就是普通商品,而以第二重使用價值出現時,才是貨幣。貨幣在充當一般等價物時,有兩個基本特征:第一,貨幣能夠表現一切商品的價值。貨幣出現后,整個商品世界就分裂成為兩極,一極是特殊商品——貨幣,另一極是所有的普通商品。普通商品是以各種各樣的使用價值的形式出現,而貨幣則是以價值的體化物或尺度出現,普通商品只有通過與貨幣的比較,其價值才能得到體現,所有商品的價值只有通過與貨幣的比較之后,相互之間才可以比較。第二,貨幣對一切商品具有直接交換的能力。由于貨幣是價值和社會財富的一般代表,誰占有了貨幣,就等于占有了價值和財富,在實際交換中貨幣作為一般的交換手段,是不存在對方對其使用價值特殊需求方面的障礙的,貨幣的交換能力是超越使用價值特殊性限制的,是具有直接交換性質的。一般等價物是商品交換賦予貨幣的屬性,與貨幣材料是否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沒有關系,普通商品的意義在于通過交換滿足人們生產或生活方面的特殊需要,而貨幣的意義則在于充當表現一切商品價值的材料、充當一般的交換手段,為商品交換服務。這就是貨幣與普通商品的本質區別。可見,考察貨幣的本質,應把其質的規定和存在形式區別開來。無論貨幣由什么來充當,它作為一般等價物的本性決不會改變,否則就不能稱其為貨幣。
